【伪装者/《演员的自我修养》衍生】如戏之梦

怀着一万个心转这个风镜,《演员的自我修养》设定,我写不出的一切都在太太的笔下得了圆满QAQ

山与海与超重的喷火龙:

// @便当当 太太《演员的自我修养》衍生。“他就是疯子,演戏就是全部,有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有点像盗梦空间,大姐的出现成了他的陀螺。”


//双重AU,私设如山,OOC预警。


//CP风镜。


//所谓现实中的爱与人生,也不过一场如戏之梦。


 


王天风生长西南,但是之前从没到过重庆。JT娱乐还没给他安排长期住处,抵渝两天,先到民族路的酒店,再去上清寺看KMC的新摄影棚,晚上和电影股的官老爷应酬,第二天上午又去观音岩见JT娱乐的各位骨干和内迁重庆的其他演艺大咖,基本一刻也没休息过。重庆的地理太魔幻了,他回到酒店坐在书桌前,感觉高低纵横的街道和房屋还在脑海里盘旋。他按了按鼻梁骨,定定神,再集中起来精力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好几分钟。他抬手看了看表,刚好下午两点。


“现在出门还来得及。”他想。于是他走出房间。


“先生去几层?”电梯里的小服务生问他。


“一层。”他没多想。


电梯下行发出吱吱的声音。铁条焊的伸缩门打开,他穿过酒店大堂走到马路上去。站在路口,忽然间从厚云后闪出了一瞬的太阳晃了一下他的眼。等一下,他突然想到,我是为什么要出门的?


人力车与小汽车间错的稀疏车流在石板路上来往。一辆黑色轿车的后玻璃在马路对面一闪,王天风望过去,一个长风衣盘发的女子身影站在马路对面。若有似无的雾散开来,他看清了那女子的脸。


那是一张熟悉得无可相比的脸了。但好像也陌生得无可相比。他有时自信已经见过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种反应,可每一次真的见到她的脸,他还是会意外。


她双眼定定看着他,嘴角轻翘仿佛一个邀请。恍惚间他记起,他就是为了见她而下楼的。于是他走过马路,来到她面前。


“……明小姐。”他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明家投资的银行要内迁了。”她说,“我过来,查看一下。”


她处理台词的方法他太懂,所以一说谎他也能听出来。不过现在说破也没用,他只是笑了笑。“明小姐,现在是明总裁了,不知是否有空,陪在下一叙?”


她浅笑点头。两个人在道旁并肩而行。两个人都不说话,等着谁先开口。


“你最近,都还好吗?”终于她先说话了。


总是她先的,王天风不自觉地笑了笑。“国势如此,在下还能如何安乐?”


她的目光打过来,像触了电似的担忧又疼痛。“内忧外患,原不是先生一人之力所能解。先生又何必如此自责?”


“明小姐不必为在下担忧。人各有命。明总裁身居商界,独善其身便已是报国。而在下半生征尘戎马,若不以天下家国为己任,也枉为七尺男儿。”


这句话脱口而出,斩钉截铁、直出胸臆,说完了王天风才觉得有哪里不对。可是哪里不对,他又说不出来。明镜双目盈盈地看着他,眼里哀伤如雾,柔情似水:“别说了。先生之志,你我初识之时我便已了解。假若你不是这样的铮铮男儿,我又怎会对你倾心?此次前来,我已决定,如果确能遇到将军你,将来无论何等艰难险阻、性命攸关,我宁可毁家纾难、赴汤蹈火,也绝不与将军分离——”


“等一会儿?”将军?王天风突然意识到是哪里不对了。他王天风何曾从过军;戏剧生涯里,演过一个军阀故将的角色倒是真的。戏叫《千秋家国梦》,是他去巴黎之前在上海演的最后一部戏,也是和明镜对的最后一部戏。她在那戏里的角色叫郁青青,正是个叱咤商场的女中豪杰;想不到她随后便渐渐转行从商,倒如一戏成了谶语。而那部戏里她的造型风格,与她现在的着装,竟也有八九分相似。难怪街口望见,会瞬时认错了。


“你不是她,”他自嘲地笑笑,“你是郁总裁。”


“我不是郁总裁,是明镜。”


“那我呢?我是谁?”


“你是投诚国民政府的爱国军人,谢将军。”


“是吗?”他点点头,“那王天风在哪儿呢?”


明镜低头微笑,纤长雪白的手,指向她自己的心脏。


“明镜……”


“嘘,”她打断了他的话,突然从手挽的包里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盒子,“这个,给你。”


王天风心里咯噔一下,看到那个盒子他就知道这是哪一出了。他拿过盒子。街角吹来一阵风。迎面突然走来四五个穿着黑衣的行人,另一边两辆黑车挤着开过,仿佛要挤上便道一般。然而明镜一直妥妥帖帖地走在他身边,一点也没有被影响。


他把盒子打开。一块男表,安静发亮地躺在那里。


王天风再一看自己的手腕,果然那块表不见了。


“把它带在身边。以后见到它如同见到我,永远不要忘了我,好吗?”


地面重重摇晃了一下。行人惊呼着抓住电线杆和房屋门柱,王天风趔趄了一下。明镜只是轻轻扶了扶他的手臂,依然稳稳当当地站着。


KMC的范庄摄影棚什么时候搞出这种黑科技了?王天风想,这一定不是真的。这是我的幻觉。是个梦。


“郁总裁……明镜,”他看着身边的女人,“告诉我,王天风在哪儿?我要怎么样,才能醒过来?”


“为什么要醒过来?你不是戏疯子吗?不是说,戏里的你才是本我吗?那为什么还要做回那个王天风呢?”


……她说得好有道理,王天风想,我竟无言以对。那我只能自己想如何醒来了。


马路上一辆辆黑轿车飞驰而过。前方山坡的拐角处又出现一辆车的影子。


王天风微微一笑,大步流星地走到了马路中间,被那辆车撞个正着。


 


王天风在酒店房里的书桌前惊醒。刚才梦里的一切仿佛都历历在目,同时又在飞快地消失。等他回过神来,刚才的记忆已经全无踪迹,只剩下一阵晕车般的晕眩。他按了按鼻梁骨,定定神,抬手看表,才两点零五分。


“现在出门还来得及。”他想。于是他走出房间。


“先生去几层?”电梯里的小服务生问他。


“底层。”


“先生,底层是负一层。”


“不是一层对着马路吗?”


“不是的,先生,这栋楼是负一层对马路,一层是花园。重庆,山城嘛。”


电梯按钮最底下果然是负一。电梯下行发出吱吱的声音。铁条焊的伸缩门打开,他穿过酒店大堂走到马路上去。站在路口,忽然间从厚云后闪出了一瞬的太阳晃了一下他的眼。等一下,他突然想到,我是为什么要出门的?


还没等他回过神,忽然就被同一侧便道上走来的一个行人撞了个满怀。“哗啦”一声,那人手上所提的大包小裹纷纷掉到地上。


这提着许多行李走路的是个女孩子,王天风一惊之下未及扶住,女孩“哎呀”了一声倒在地上。虽然猝然摔倒,这声惊呼也还是轻轻细细、柔柔软软的,让人一听便觉得,她虽然行程狼狈、身无仆属,也必定是个出身世家的闺秀千金。


王天风一听她的声音立刻想起了什么。


“明镜?”


女孩儿抬起了头。正是那张温润如玉的脸,那双清纯如水的眼睛。现在她梳的还是盘发,只是前额上留着齐刘海,整个人似乎又年轻了许多。


明镜微微笑道:“是你呀。”


王天风蹲下身去扶她起来:“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上海待不下去了。”


王天风看她面露难色,立刻不忍心让她说下去:“没事的,总会有办法的。”看到一地的箱子,他回身招呼了酒店的门童:“给这位小姐把行李整理好。”随手拿出一张纸币。小服务生颠颠跑来,明镜不好意思地笑道:“这怎么好呢?还是不要麻烦先生了呀。”


那低垂犹疑的眼眸里闪出某种似曾相识的光。她的家教矜持,绵柔无尽,犹如深海,然而深海之底藏着火,从眼睛里一转光亮中现出来。那水中的火让他胸口发热,有些话仿佛不用想一样冒了出来。


“哪里的话,”他挥挥手,“我也算比你早到几天,尽地主之谊也是应该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安排下行程和住处呢?那不妨先把东西寄存在这家酒店如何,我陪小姐你四处走走,稍事休息,之后再联系本地的朋友帮你安顿一应之事,你意下如何?”


落魄小姐微微点点头:“嗯。”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王天风想,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他看着明镜,架起手臂,明镜便轻轻挽住他的胳膊。两个人在便道上并肩而行。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然而他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在哪里。


“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公子你,”明镜的声音幽幽传来,“不知道今夕何夕,像场梦一样。”


“是吗?”王天风微微一笑,“原来,不只是我曾经在梦里见到过你。”


“别乱说!谁在梦里见过你啦!”


“那时候小姐在上海,是众星捧月的明珠。我岂敢仰视。即便在梦里见到,也只怕多看了一眼,都会唐突了小姐。”他稍微停了停,“想不到在这他乡异地,不知今夕何夕的时候,能把这番话告诉你。只是恐怕现在,你还会认为我不过是逢场作戏,编些甜言蜜语,说来哄你。”


明镜的声音也慢下来。“不相信你,也怪不得我呀。你在上海,风流洒脱之名,众所知闻,今天这家的小姐写诗相赠,明天两个大影星为了你争风吃醋的事情上了报纸头条。明明是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不敢仰视大名鼎鼎的裴公子你。”


等一会儿?王天风突然意识到哪里不对了。怎么就风流了?我演了二十年戏,什么时候炒过绯闻?就连戏里捕风捉影,也就只有跟你。再者说,公子?什么公子?


他出身平民,从来不会被人以这两字相称;富家少爷的角色倒是演过不少,可是姓裴的只有一个。是国民卫视投拍的都市恋爱剧《春日宴》,对戏的毫无意外是明镜。那时国民卫视跟CMB掐得正盛,虽然两人片酬都已不低了,还是咬牙凑齐。那不是KMC和JT最有钱的时候,却是大家对未来最乐观的时候,本子写得下功夫,服化道也舍得用心,后来在民国弹幕网站上给他攒下“童年男神”称号的那些戏,最禁得看的还是那几年拍的。那部戏里他演花花公子,和明镜演的落魄千金岳静水,花前月下、甜甜蜜蜜、勾心斗角、步步为营地谈了四十集恋爱,最终因一个不大不小的意外终于两心如一、配成眷属。现在那部戏的合集在弹幕网站上还偶尔被推上TV剧区首页,弹幕飘着“好甜!”“配一脸!”“胰岛素在哪!我要得糖尿病啦!”


王天风缓过神。他突兀地站住,看着明镜:“你叫我什么?”


“我叫你裴公子。”


“你不是她,”王天风说,“你是岳静水。”


“我不是岳静水,是明镜。”


“那我呢?我是谁?”


“你是游戏花丛的风流少爷,裴公子。”


“是吗,”他点点头,“那王天风在哪儿?”


明镜松开挽着王天风胳膊的手,低下头,指向自己的心脏。


“我要怎么才能找到他?”


“为什么要找到他呢?”明镜抬起头,把那海中火一样的眼神直直向他望过来,“你不是疯子吗?如果要把自己活成角色才能把戏演好,为什么要向你的角色保留一个‘王天风’?把自己抽离在外,你还能演得好戏吗?”


“所有人里,就只有你最没资格跟我说这句话,”王天风猛地抓住了她的手,“我是疯子,你不是。你入戏的办法有九十九种,抽戏的办法有一百种。我不是王天风,你永远都是明镜。”


“你怎么知道我不疯?”明镜大大的凤眼微微眯起来,另一只手把他的手掰开,“我入戏的办法有一百种,抽戏的办法也有一百种。可你,是第一百零一种。”


王天风看着明镜的双眼。火焰沸腾了海水,她看起来多像一个美得超越所有想象的世界末日。他看着,忽然觉得手腕上一凉。


一块安静的,发亮的男士手表,被她直接套在了他手腕上。


“从此以后,你再也没有别的会写情诗的富家小姐,也没有什么能歌善舞的电影明星。从此以后,表是你的,你,是我的。无论你身在哪里,永远不许你忘了我。”


“明镜,”王天风抬起手抚住明镜的脸颊,“对不起。我还得再醒一次。”


天空中忽然响起了战斗轰炸机轰鸣的声音。一阵尖利的呼啸,钢铁的炮弹外壳划破大气,爆炸在他们的头顶。


 


王天风在酒店房里的书桌前惊醒。梦里的情景和感受像潮水一样不可挽留地退去。他按了按鼻梁骨,定定神,抬手看表,才两点零六分。


“现在出门还来得及。”他想。于是他走出房间。


“先生去几层?”电梯里的小服务生问他。


“底层是几层?”


“负二层。”


“底层不是负一层吗?”


“不是的,先生,这栋楼是负二层对马路,负一层是宴会厅。重庆是山城嘛。”


电梯按钮最底下果然是负二。电梯下行发出吱吱的声音。铁条焊的伸缩门打开,他穿过酒店大堂,然而走到了中间,他突然想道,我是为什么要出门的?


“Bon Jour!”


大堂前台传来一个好熟悉的声音。声音熟悉,可是语气却已久违。王天风回过头去,剪了短头发还稍微烫了烫刘海的明镜正从登记入住的前台扭过身来,向他小小地却也是雀跃地招手。


王天风笑了起来。他很久没见过这样子的明镜,他自己也很久没有这样子笑过了。这种笑属于那样一种角色:风华正茂、青春无忧,最美的城市、最美的才华、最美的品格、最美的少女都青睐于他。而能让他展露这种微笑的最美的少女,只能由少女时代的明镜来充当。


而他们两个人告别这样的荧幕形象,都已经很久了。


他向明镜走过去,走了一条标准的直线。


“你为什么在这儿?”


少女鼓鼓嘴,双臂向前伸了个小懒腰,无辜地说:“好像是坐错飞机了。本来是应该去巴黎的呢。哎,不过正好啦,反正我法语说得不好。”


“是吗,”王天风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好像要把她一帧一帧地记住,“我可是为了这部戏现学了法语。”


“所以他们说你是疯子。”少女凝神望着他的双眼,目光中的柔情像十里春风,吹来暮春三月最美好的时光。


那时他们刚开始合作没多久,王天风当然已经是体验派的虔诚信徒,只是“疯子”的名号还未广为流传。那时KMC的制作水准还处在野蛮生长的阶段,多数时候维持水准,也有许多时候让人不忍直视,然而未会走先学跑,越是不知道深浅,就越是非要刷时髦值拍国际设定。《诀别书》的故事发生地是巴黎,王天风的角色是巴黎诗人欧阳,明镜演的则是旅行少女姜新民。预算不够,演技来凑,这两个人在棚里,硬是把人物演得让人不得不相信他们就是生活在巴黎的人和会去巴黎的人。


“你不是她,”王天风看着她的十里春风,“你是新民。”


“我不是新民,是明镜。”


“那我又是谁?”


“你是心系祖国的留学诗人,欧阳。”


“我是王天风。你刚刚还说过,我是疯子。”


“戏外的人忘不了戏里的人,人们就会叫他疯子。可是戏里的人若是忘不了戏外的人,我也觉得他是疯子。”


“那么你觉得,我是不应该疯下去?”


“疯就是不疯,不疯就是疯。”明镜狡黠一笑,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肩上,推着他走到大堂中间,在穿梭的住客中,像是要跳起一支舞,“别人都说你是戏疯子,可你难道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既然你做得没错,为什么不一直疯下去呢?”


王天风随着她在人流中旋转。她的脚步混乱,一会儿像是国标,一会儿又像探戈,他不会跳舞,就毫不在意地被她带着走,双眼只是不加一瞬地看着她。


“可是你呢,”他问,“你是明镜。你不在戏里,你是戏外的人。要我疯下去,难道不是叫我忘了你?”


“我几时变成戏外的人啦?”明镜瞪他一眼,“你自己数数看,你哪部戏里没有我?你演哪一幕的时候我不是跟着你一起发疯?我什么时候跑到你的戏外去啦?”


王天风觉得似乎她说的不对,然而脑子里一片模糊,于是他恍恍惚惚觉得她说得是对的。明镜总在他的戏里。明镜会一直在他的戏里。


可是不对。有哪里不对。


“不对,”他说,“戏外和戏里是不一样的。戏可以演大团圆,可是现实哪有戏里的完美?向之所欣,俯仰陈迹,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再完美的感情,也会流逝损伤——”


然而明镜伸出一只手指,抵住他的嘴唇。“嘘,”她说,“别说,别说。你不是诗人吗?我要走了,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话吗?比如,”她的眼光突然落到他的手腕上,“你永远不会忘了我。”


标准结局,王天风想。果然他的手腕上突然感到一个重量。本来不知什么时候空了的手腕上,一只安静发亮的男表,重新地出现在那里。


“会不会忘了你,我说了不算。我必须去找王天风,明镜。”他带着明镜转个圈,把人圈进自己怀里,“他在哪儿?”


“你知道他在哪儿。”明镜的声音幽婉委屈,“他在我心里。”


“那就对不起了,”王天风抱着明镜说,“现在要走的不是你,而是我。再见。”


酒店大堂突然冲进一队端着步枪的杀手。他们用法语喊着“这边!”“一个颠覆分子也不要放跑!”然后拉开了枪栓。


王天风闭上眼。枪响。许多颗子弹中,有一颗正中他的眉心。


 


王天风在酒店房里的书桌前惊醒。梦里的情景和感受像晨雾一样消散。他按了按鼻梁骨,定定神,抬手看表。两点零六分。


“现在出门还来得及。”他想。于是他走出房间。


“先生去几层?”电梯里的小服务生问他。


“底层是几层?”


“负三层。”


“底层不是负二层吗?”


“不是的,先生,这栋楼的底层是负三层。”


王天风看了一眼电梯按钮。一列按钮,每个都写着负三。


负三就负三吧。


电梯下行发出吱吱的声音。铁条焊的伸缩门打开,他走出电梯,背后门缓缓关上。大堂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片寂静。


他回过头。电梯井赫然已经空了。


他再转回身来。眼前正站着一个面青唇白、缟衣披发的女子,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长成这样还穿成这样的应该是女鬼。正常人此时都应该害怕。而王天风却笑了。没有什么比扮鬼更能掩盖颜值。然而只要明镜想,她永远可以演得比活的色生的香更让人热血沸腾。很多年以后,《人鬼情缘》的合集弹幕池里虽然有“放开那个软萌的老师让我来”,但更多的还是“有大姐这么美的女鬼我也想去死啊啊啊”。


“小倩。”他说,“真的是你啊。”


《人鬼情缘》是他们合作过的第一部戏。讲宁采臣和聂小倩的故事,情节本身经典得俗套了。就现在来看,那部戏最独特的地方大概在当时KMC那开玩耍一样的造型设计。当然,称得上亮点的还有他们俩以青春无敌的颜值和高到出奇的CP感,生抗了拍摄、特效、造型、道具等一切时代局限产生的雷点,最终也能让不少人被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乃至于多年过去都不忘。


“我不是小倩,”女鬼撇撇嘴,“是明镜。”


“那么我是谁?”


“你是鬼迷心窍的大书呆子,宁采臣。”


“王天风在哪儿呢?”


“你还有完没完啦?”明镜挥着水袖,轻轻打了他一下,“好不容易见到我,你就非问他吗?”


“那就不问了,”王天风一把将明镜揽进怀里,“我真想你。”


明镜的声音里夹杂了一点小开心:“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王天风说,“你看我不跟你合作了以后,都多少年没拍过谈恋爱的戏了。”


明镜故作惊讶道:“真的吗?”


“怎么不是真的。这些年我演过五个忠贞报国的正派人物,六个被主角感化的反一号,客串过两个变态杀人狂、一个强奸犯,还有两个被老婆戴绿帽子的炮灰,就是再也没拍过感情戏。”


“还有人敢让你演炮灰?”明镜准确地抓错了重点。


“可能是图新鲜吧,反正是个客串。观众好像更喜欢看我演变态杀人狂。”


“讨厌,”明镜闷闷地说,“我也想演变态杀人狂。”


“别闹,”王天风摸了摸她的头,“你演什么变态杀人狂。你都息影了。你演了变态杀人狂,散户还敢不敢买你们明氏集团的股票。”


明镜突然抬手捂住他的嘴:“别说话。”


王天风产生了异常明确的预感。他看向自己的手腕。出门时还在的表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然后,那块安静发亮的表又重新凭空出现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不是吧,”王天风在明镜手底下说,“都是古装片场了,还有这个梗?”


明镜笑得真像个找负心人复仇的女鬼:“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我最大的亏心事,就是把你藏进我的梦里。明镜,你不是疯子,你的家学不是体验派一条道走到黑的路,你即使有保留也能演好戏。何况就算不演戏,你还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做得好。”


“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明镜看着他,“对我们这一行的人,这世界上最演不出来的,就是演戏本身。你以为,随随便便一个好演员,再加上点什么家学渊源,就可以跟你对那么多戏的吗?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你自己?”


“你可没有资格这么说我。你不仅不相信你自己,也不相信我。不然,你为什么一直不让我醒过来?”


明镜又拿水袖打他一下,扭过身:“谁不让你醒过来啦?你们人,就是无赖得很,明明是自己心里有鬼,偏偏要说是什么鬼迷心窍,哼。”


王天风看着她的背影微笑:“我是心里有你。我是将军的时候忘不了青青,是富少的时候忘不了静水,是诗人的时候忘不了新民,是宁采臣的时候忘不了小倩。可是你是明镜。能记住明镜的只有王天风。你真想让我永远不忘了你,就要让我醒过来。”


“你好意思说吗?”明镜转回身来,“你变回了王天风,哪里就能记住我了?昨天要你记着我,明天你就一声也不响地一张机票就出国去了。你个没良心的,”她盯住他,眼神像阴风业火,又像阴风业火也磨不灭的誓言,“告诉你,我恨死你了。第四层梦境也不够,我真应该把你拖到limbo里去,叫你永远没法跟我分开。”


“原来你害怕的是这个,”王天风却毫无畏惧,只是点点头,“你害怕我抽了戏会忘了你,所以才把现实的我藏在你心里。”


“难道你不怕?难道你不担心你抽了戏就对我没有感觉,所以才一声不响地跑掉?”


“我是怕过。可是我快十年没跟你演过戏了,我还是记得你。你说得多对。戏可以演,但演戏,是不能演的。”


“你说的,都是真的?”


“绝无虚言。”


“你醒了以后,真的会来找我吗?”


“会的。哪怕今天不找,明天不找,也总有一天会来找你把话说清楚的。”


“那好吧,”明镜捧着王天风的头颅,眼中如痴如嗔,神色变幻,终归温柔,“我就再相信你一次。”


“我要怎么做,才能醒过来?”


“这个。”她抓起他带了表的手,把手指停在表盘上。


王天风看着明镜,就如同快二十年前在片场第一次看到她时那样,所有的台词、表情、反应,都一股脑儿泉涌一样从内心最深处流了出来。


“好。”他点点头。


安静发亮的手表被他轻轻摘下,然后猛地向电梯的铁条门框上砸去。梦境的世界剧烈摇晃,砖石坠落,表盘碎成无数片的水晶中,有一片刺中了他颈上的血管。


 


王天风从酒店房间的书桌前惊醒。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皮肉完整,毫发无伤,每根血管都好好地搏动着。


刚才的梦境,就像梦里的现实一样,隔层纱,却偏偏戳不破。王天风按了按鼻梁骨,定定神,抬手看表。


他手上没有表。


原来戴过了许多年的表,现在已经不在了。在明台从戏剧学校毕业出道的时候,他把那块表送了出去。


窗外正午,虽无晴日,天色仍是白亮的。他顶不喜欢这样的天气,不过,幸也不幸,他还真没有出门的理由。


虽然今天不去,明天不去,王天风想,但总有一天我得回上海,跟明大小姐把话说清楚的。


 


-END-


 


一些梗:


*其实这是一个双重AU。第一重AU是便当太太的“演员的自我修养”,也就是“如果民国有现在这样的娱乐圈而大家都是演员”,第二重则是“盗梦空间”。老师做了四重梦,每一层梦里他都穿越到了和大姐对过的一部戏里。借用了很多《盗梦空间》电影里的梗,比如“六倍速”,比如“投射”,比如“图腾”,比如“电梯”,比如“limbo”。有一点写得不太清楚,需要澄清:原本的脑洞是“大姐是老师的陀螺(图腾)”,写出来之后感觉大姐更像是一个“盗梦者”(inceptionist),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老师的梦虽然很多层,但是是自然的,没有被植入意识。梦境里的明镜也不完全是图腾了,应该说他心中现实世界里的明镜的投射而已。有点像《盗梦空间》电影里的Mal之于Cobb。Mal和Cobb共享过梦,王天风和明镜共享过像梦一样好的戏。


*老师和大姐在对过的戏里的名字,本来想要回避,但写到了觉得避不开,就都借用了大小刘老师真正演过的角色名。老师的角色名没有明说,但其实也蛮好猜,大姐的就直接写出来了。郁青青是《冬至》反一号,岳静水是《楼王之谜》里楼王的女儿,姜新民是《五湖四海》里的医生太太。聂小倩就是聂小倩。但是那些角色真正的形象和文里编出来的设定,肯定完全不一样;两个刘老师多年没有对手戏大家也都知道,很多被我扯到一部戏里的角色连跨剧拉郎的可能性都没有。想来也有点难过。有一部分也是满足我的幻想吧,他们要是真演过那么多对手戏就好了。


*四部对手戏都是便当太太在正文里提过的。我写出了戏名,前三个都是借用的B站风镜MV的名字:嘀哩嘀哩轰的《千秋家国梦》,香蕉脆皮虾的《春日宴》,Matcha豆腐②的《诀别书》。最后一个当然是双刘十七年前唯一的对手戏《人鬼情缘》。我就不改了。


*大姐想演变态杀人狂出自演员真人梗,微博之夜访谈时说她想演女版汉尼拔。


*写得啰嗦又混乱……感觉很惭愧。希望大家能都去看《演员的自我修养》啊啊啊。风镜哪怕只有几笔也戳到心里,比我唠唠叨叨地好太多了>\\\< 只能说是看了太太的文太激动,不写出来鸡血下不去吧。谢谢大家的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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