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湛蓝(二)

爱尔兰传说里彩虹的尽头有金币啊(那北欧传说里通过彩虹说不定可以碰到loki和thor呢)

我在胡扯啥呢!只是表达一下收到小拉姑娘的长评的我好像看到彩虹一样!

Over the rainbow因为剧情有铺垫的原因,我是写了大纲才开始的,所以写的时候当然是开上帝视角,看到姑娘能明晰地找到台丽发展的线索真开心!

明台和曼丽嘛,以前写过一篇明台的随笔里讲过,他俩都是孤儿,命运有很多相似点,但却好像游戏走了不同支线。到最后的相逢时,他们有某种一见如故,却早就已经是不同世界的人。这两个孩子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都不一样,我试图强调这种冲突,然后让这种冲突由他们对彼此的爱和包容而圆满。对我而言这就是台丽的魅力所在吧(楼诚是高度同步率的价值观、默契、和共同信仰,风镜是不得已的别离和无声的陪伴,啊我厨的CP都真好吃!(大喊)

感谢姑娘的长评!用心好好收下了。


小拉:

对曼丽来说,大概最好的事,就是可以选择吧。

 

在太太的AU里,曼丽骨子里清纯可爱的一面愈发明显。因为万恶的金钱,所以必须不停地兼职,连十块的饭钱掏不掏都得想上半天。二十岁的少女,靠着一袋棒棒糖维持着血糖,透过玻璃纸看着七彩的阳光。啊,有些矫情。她这样想。其实这有什么呀,十几岁的时候,我想怕是大部分人都矫情过的吧?在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最单纯无忧的日子里,为赋新词强说愁。可是对她来说,那时候的她没空矫情,现在也是。这一点少年人的情趣,对她而言是种灿烂的奢侈。

 

她在玻璃纸的美梦里看见了曾经噩梦中的审判人。

 

“你凶巴巴的样子,一点儿也不适合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官。”

 

太太在一开始,其实就告诉了我们,曼丽不一样的过去。三言两语,“未成年人”的界定、“王检察官”的称呼、曼丽对他不由生畏的态度、还有两人明显是旧识的关系。这些种种都让人猜测他们之间的过往。其实我一直觉得好奇又欣慰,原剧里的曼丽对王天风似乎也总是有些惧怕的。这点惧怕是来源于什么呢?因为她死囚的身份,而对方是掌握她生死命运的长官?还是惧于他似乎生来就带着的威严?作为设定是将三个土匪一一攻破,在新婚之夜将人大卸八块,连王天风都看中了她的胆识的人,曼丽无疑是个不轻易惧怕的人。那么是碍于死囚身份吗?可是她当时就报了死的决心,在报完了仇之后,主动自首。思来想去,这些冲突不就是曼丽的可爱之处吗?正如我前文所说,她依旧是个纯情的小姑娘。她报仇,是出于报恩,是道义。她对兄长的情感,对世道不公,何其残忍的反抗,是支持她手刃仇人的勇气。而她自首,是她觉得生无可恋,在替兄长报了仇后,对这黑暗的世间已没什么好留恋的凄凉。其实如果是这样,她大可以选择自尽的,但是她选择了向政府自首。或许是她不甘如此,要将兄长惨死的真相曝于人前,又或许,是不是在她的内心深处,依然对这世间所谓的公义,心存期待。她心里的公义,不是希望政府让她生,她甘于伏法,只是因为她心中那把法律的尺。她不要悄无声息地死在荒野,只做一个骇人听闻的黑寡妇。她要光明正大地站在人前,死得其所。

 

想到太太文里的明台,在目睹了生母为救人而亡,又知道杀人者明明是蓄意,却钻法律空子,借酒驾逃脱了故意杀人的罪名后,仍然选择了相信法律,坚持心中的公义。他们两个是何其的相似。是呀,其实他们在内心深处,是一样的。所以回归太太的AU,曼丽的过往,对明台而言是个冲击,让他对心中“对与错”的概念重新思考。这是他们之间经历、甚至是价值观的碰撞。很期待最后太太的描述,我相信,现在所有的困难,是为了将来的美好铺路呀。嘤嘤嘤。(同时还是要感慨一句,剧里的明台和曼丽,在碰撞之后,原本也还是有机会的,却少了足够的时间。唉。)

 

啊,扯远了……拉回来。所以,不管是原剧或是太太AU里曼丽对王天风有些害怕的态度,都让我更加觉得曼丽的可爱。其实这本来就符合她的年龄特点嘛~就像老师曾经说过的,她和明台,都是柔软的,善良的人。(我真喜欢亦师亦父、看起来凶巴巴,其实心里很疼惜这些年轻人的老师呀~其实比起对明台,我觉得他对曼丽温柔多了呀,而且是那种细枝末节里不自觉的温柔。星星眼。)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两个失意人,在老天都不作美的下雨天,相逢在雨夜的屋檐。

 

原来这场雨是他们之间的红线。

 

就像少女湿漉漉的双眼,他们的相逢似乎注定是带着水汽的。那天,他不是人前潇洒活跃,形象良好的好少年,他在抽烟;她也不是那个柔柔弱弱,文静话少的好学生,她给他借烟。他们第一次的相逢,就是这样坦白,把不曾流露在别人的面前的一面展现给了对方。真喜欢这样的设定呀。一开始,他们之间相遇的,就是真实的彼此。

 

他们在短暂的沉默里分享了烟和心事,不知道是否彼此都或多或少得到了些许慰藉。直到在通识课上,明台再次遇见这个少女,然后,他知道了她叫于曼丽,曼妙的曼,美丽的美。后来,“明台从此再也没有缺席过那堂课”。你看,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

 

如果我说,他们相逢在一个“杀人偿命”的案子里,是不是有点可怕?2333333投毒案,是他们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接触的案子,由这个案子,牵扯着那些淅淅沥沥的过往,还有少年少女碰撞的心事,或朝前,或退后。

 

杀人偿命。

 

以前王天风是这么相信的。到现在,明台也还是这么相信。

 

曼丽在老师的开导下,在明台阳光下的笑容里,神使鬼差地接受了他这个朋友。就像太太比喻的速溶咖啡,有点好喝哦。就像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有苦,却终归是甜。

 

在一个案件的线索里,明台和曼丽从相遇到了相识,然后再到互相碰撞,结局如何,尚未可知。两人关系的突破口,是曼丽因为太饿所以晕倒了。之后我们小明同学无时无刻的“催饭”,想必日后曼丽回想起来,也大抵是甜蜜的吧。夏天的蝉叫声里,闷热带着粘腻。少年嬉皮笑脸的时候,总又时不时冒出的真心。

 

“我想你,就能找到你。”

 

玩笑里的真挚,在我看来特别的动人。大概对于旁人的亲近,曼丽的第一反应都是拒绝,然后逃离。也并不是不想和人亲近的吧,只是习惯了,还有点害怕。所以第一次不知道算不算是表白的表白,曼丽拒绝了。可是她的理由并不是“我不喜欢你”,而是,“你不了解我。不要喜欢我。”好心疼这个姑娘。其实她的不亲近,也只是害怕得到了,最后也会失去。

 

直到他们在事务所里碰见了明楼。曼丽跑了,在看见了当年为自己辩护的律师之后。

 

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辩护律师、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过去,而是因为,他不止知道这一切,他还是她喜欢的人的哥哥呀。

 

这个好不容易带来西瓜一般甜甜香气的夏天里,终究还是响起了闷雷。等不及她想好了,往前再跨出一小小步,就只能用力地退得更远。

 

“大哥,那你以前给杀了人的人做过无罪辩护吗?”

 

这是明台第二次表明了自己对是否有罪、对“真相”的看法。而明楼在表示自己曾做过一次给杀了人的人的无罪辩护后,对真相的定义,回答得意味深长。

 

“真相没有样子,因为每个人心里它都不一样。”

 

大哥和老师都很温柔啊。年轻时,凭着一腔热血、一股信念,兢兢业业,如履薄冰,维护着自己心中秉持的公义。直到后来,看过了世间百态。他对“杀人偿命”有了新的体会,他对真相和黑白,有了更深的理解。就像太太说的,老师是见过大海的人,而大哥是一汪表面无波,实则暗藏汹涌的池水。从前只感受到他们的静,而今,便看见了江海。

 

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每个女孩子,都希望把自己最好、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对方的吧。偏偏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那些想要遗忘的过往,倏然就要摊开在他的面前,让她躲无可躲,逃无可逃。如果对于普通人来说,在爱里小小的自卑,放在曼丽身上,恐怕要放大许许多多倍。而相较于曼丽的躲避、惊慌,老师一语中的:知道了,又怎么样?

 

爱你,就会接受你的一切。爱他,就不要隐瞒他。

相信你爱的人有足够的勇气,他足够成熟,足够勇敢,去接受你所有的一切。

 

只是曼丽终究还是没有这个勇气的,至少暂时没有。

 

“如果是于曼丽,你的这种喜欢,恐怕不够。”

 

所以我说,老师一直在疼爱着曼丽。两个善良的年轻人,多么的般配。可惜一个因为过去不停地逃,另一个嘛,他得给他一记预防针,再来一记强心针。餐厅里三个人关于投毒案的交流,明台关于“杀人犯”的看法,尤其是当着曼丽的面说出来,真的很让人揪心啊。其实老师完全可以避免掉这个话题的,但他还是选择在曼丽面前和明台讨论了这个话题。有些东西,并不是逃避就有用的。就像当年他逼曼丽在庭上面对真相,就像现在,他让曼丽知道明台最真实的想法。

 

只有面对,那么过去,才会真正的过去。

 

可是他还是不忍心的。

 

他打断了明台的话,在他说到“一瞬间是杀人犯,一辈子都是杀人犯”的时候。然后曼丽抬起了眼,告诉明台:“对,明台,你说的很对。”

是的,明台什么也没说错。可是明台也敏感地发现,好像有什么东西错了。而世事就是这样,没有什么简单的对与错。如果所有的事都能用对错衡量,那么大概所有的事,都能简单许多了。明台自然是没有错,那么曼丽呢,她有错吗?

 

有的。但是她已经为她的错误,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老师在人民广场对明台说的话,往小了说,是为了以后等他真正知道曼丽的事时,提前先开导他,往大了说,更是给面前的年轻人最衷心的提点。善和恶,对与错,这世间什么叫做公义,每个人心中都有它的样子。

 

所以,这世间需要法律。

 

明台投身于法,是他寄希望于法,可是他的内心深处却并不真正地信任法,而曼丽呢?在她接受过法律的惩罚后,她反而可以坦然的面对了。她可以在法律事务所里实习,可以在当年主审自己的检察官手下做事,除了为了生计,我想,这也是因为她已经接受了。在她自己身上,她的经历反而让她相信法。法律承认了她的无助、她的遭遇,她的苦痛,在庭上残忍揭露的一切,还原了所有一切最原本、最真实的样子,也给了她应有的惩罚,让她可以在付出代价后,重头来过。她知道,法律,是公平的。至少对她而言。她和明台,他们都是勇敢的,在被法律“伤害”之后,他们依然选择了相信,还更加坚定。

 

所幸,在太太AU里的曼丽,一切,都还可以选择。

 

她有选择说与不说的权利,她和明台的相遇、相识、成为朋友、心里渐渐被填满了的喜欢,还有对自己的过往该如何被提及,她都有选择的权利。而不是像剧里,许许多多的事,她都没得选。

 

在这里,老师给了她机会和权利,让她自己去抉择,也给了明台足够的时间和铺垫,让他有勇气去面对这个事实。他们在这个“杀人偿命”的案子里重逢,也终于,将在这个案子里看清楚过去,或许,还有将来。

 

所以呀,由衷地佩服太太,用一个案子联系了过去和他们的现在,碰撞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文里的明台和曼丽,在这个案子里交流着彼此的不同,更深入地了解对方,也考验着自己。而疼爱着他们的人,也借着这个案子,提点他们,帮助他们。多么美好呀。

 

勇气惶恐我要用哪一种,面对他一百零一分笑容

 

又是在一个雨天里,终于,所有的一切都要揭开了。

 

其实啊,曼丽,不管是勇气还是惶恐,要记得,他永远一百零一分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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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便当当 太太今天见偶像愉快~~~~嘤嘤嘤 来自一个小老乡的问候呀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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